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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验思考

当前女性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推进中主导意识不强应予扶持引导

来源:新河镇妇联  作者:新河镇妇联  发布时间:2018-10-31

社会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,是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主题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先后5次提到社会组织,认为社会组织是解决我国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有生力量。女性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构成部分,理应在女性群体发展、社会发展格局中起到重要而特殊的作用。以温岭为例,温岭市在册登记的女性社会组织17家,备案136家,乡镇备案的非正式女性活动团体2300余家,数量级倍增的女性社会组织数据背后,却也隐藏着女性社会组织主导意识不强的问题,主要体现在整体活跃度不高、参与大局意识不强、助力女性发展领域不广等问题,亟需扶持引导。

1.整体活跃度不高。当前温岭市在册登记的女性社会组织17家,占全市社会组织2.09%,总体占比偏低。根据《温岭市2017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》显示,能够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25家,其中女性社会组织仅2家。此外女性社会组织由于自身能力、经济限制等因素,在日常开展活动中,成熟的女性社会组织的活动连续性不强,在乡镇备案的2300余家非正式女性活动团体,同样因为组织松散、随意性,活跃度更差。

2.参与大局意识不强。从温岭在册登记和备案的女性社会组织来看,服务文艺活动的草根组织量级巨大,相较而言,公益慈善性的还是偏少,而服务于农业农村、卫生保健、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更少。从2018年来看,温岭仅4家女性社会组织承接了公益服务项目,占全市女性组织的23.5%。近年来,受政府和妇联动员,在广大农村,垃圾分类、美丽庭院等工作中,巾帼志愿者的身影开始明显增多,但从实际需求来说,女性社会组织对于大局的服务还未体现出先锋带头的规模效应,在更深层次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,女性和女性社会组织的“半边天”力量还未显现。

3.助力女性发展领域不广。虽然温岭市村居通过“妇联之家”承接了来自市律师协会开展的全市巾帼学院反家暴巡回讲座,通过女企业家协会资源,开展巾帼金服项目等亮点工作。但当前,女性社会组织作为枢纽型组织,在改善女性发展环境、助力自身群体发展领域还缺乏挖掘深度,如女性扶贫、就业创业、法律援助、婚姻家庭指导、女性心理调适等多个维度,亟需获取专业的女性社会组织关注,同时这些领域也是女性社会组织今后可以专业化深耕的“蓝海”,亟需政府和群团组织加以宏观引导和扶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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